在工業生產與日常操作中,機械設備是提高效率、創造價值的得力助手,但其本身也蘊含著不容忽視的風險。為切實保障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,預防因設備引發的傷害事故,遵循一套嚴格、清晰的安全操作規程至關重要。其中,“四停用原則”作為機械設備預防鐵律的核心組成部分,是每一位操作者必須牢記于心、踐之于行的安全準則。
一、何為“四停用原則”?
“四停用原則”是一套針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的簡明扼要的行動指南。其核心內涵是:在特定、明確的不安全狀況下,必須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和使用,直至隱患被徹底排除。這四條原則通常概括為:
- 防護裝置缺失或失效時,必須停用。 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罩、聯鎖裝置、光柵、急停按鈕等,是隔絕危險區域、防止人體接觸運動部件或飛濺物的第一道物理屏障。任何防護裝置的缺失、損壞、被非法拆除或功能失靈,都意味著操作者暴露在直接的機械危險之中,設備必須立即停止運行。
- 設備存在異常或故障時,必須停用。 當設備運行時出現異常聲響、振動、過熱、異味、漏油、控制系統失靈、精度嚴重下降等非正常現象時,往往是內部故障或潛在危險的信號。繼續強行使用,極可能導致故障擴大,引發機械破裂、失控甚至爆炸等嚴重后果。
- 操作人員未接受培訓或狀態不佳時,必須停用。 操作人員是安全鏈條中最關鍵的一環。未經專業培訓、不熟悉設備性能、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的人員,嚴禁操作設備。當操作者處于疲勞、生病、情緒劇烈波動或受酒精、藥物影響等不良狀態時,判斷力和反應能力會下降,極易引發誤操作,此時也應暫停其操作資格和設備使用。
- 工作環境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,必須停用。 設備運行環境的安全同樣不可忽視。當工作場所出現照明不足、地面濕滑、空間擁擠、存在易燃易爆氣體或粉塵、電氣線路混亂裸露等嚴重安全隱患時,不僅影響操作,還可能與設備相互作用引發次生事故。必須先行整改環境,確保安全后再啟用設備。
二、踐行“四停用原則”,落實安全操作
原則的生命力在于執行。要將“四停用原則”真正融入日常,需要多方協同,形成制度與文化:
- 對于企業與管理層: 需建立健全基于“四停用原則”的安全管理制度,明確停用、報告、維修、驗收、再啟用的標準流程。配備齊全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,并定期檢查維護。強制實施崗前安全培訓與考核,營造“安全第一”的文化氛圍,賦予每位員工“發現隱患,有權停用”的責任和權力。
- 對于設備維護人員: 應制定嚴格的點檢、定檢計劃,利用專業工具和知識,主動發現并排除設備潛在故障。對于因防護缺失或故障而停用的設備,必須由專業人員徹底檢修,經測試合格后方可恢復使用,嚴禁“帶病運行”。
- 對于一線操作者: 要牢固樹立自我防護意識,將“四停用原則”作為操作前的安全檢查清單和運行中的警戒紅線。熟練掌握所操作設備的性能與風險點,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。遇到符合停用原則的情況,應果斷執行“停、報、等”(停止操作、報告上級、等待處理),克服僥幸心理和趕工壓力,對自己和同事的生命安全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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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,離不開硬件防護的完善,更依賴于制度與人的高度協同。“四停用原則”以最直接的方式,劃出了不可逾越的安全底線。它不僅是寫在規程里的條文,更應是刻在每一位從業者心中的警鐘。唯有時刻敬畏風險,嚴格執行準則,才能有效構筑起預防機械傷害的堅固防線,讓機械設備真正成為安全、高效的生產力工具,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與勞動者的平安幸福。